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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业务四部孔祥磊

发布日期:2019/6/25 20:14:20        浏览次数:

通过三个案例,可以清晰看出,案例中的融资方均为经营规模较小的中小企业,与我公司担保客户或主要目标客户较为类似,从传统的融资渠道获得资金支持的能力和资质条件有所欠缺。不同处在于,案例中的融资企业的下游客户为国有企业或信誉较高的大型企业。我公司的担保客户中,也存在这种企业,但数量有限,或者说,在以往的业务选择中没有对类似的企业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察。我公司目前的业务考察,基本还停留于着重调查企业自身的规模、收入、负债等企业内部信息的层面上,对企业上下游客户的关注度不够。在以后的客户选择中,可以有重点的向该类企业倾斜。

三个案例均对融资方自身的财务指标等传统企业信息的着墨不多,而是将核心问题前移至具体的贸易过程。很大的精力用于判断贸易背景是否真实、企业上下游客户的付款实力和信誉等方面。只要能确认上述条件真实可靠,很大程度上就可以摆脱融资企业自身诸多不符合传统信贷业务条件的限制,灵活的开展基于应收账款、商业承兑汇票等贸易链条的保理业务,为企业融资提供便利。

通过案例学习,也为我们自身以后开展业务,打破瓶颈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作为担保公司,按照传统的业务考察模式,即便是相比银行,把条件放宽一些,有广大中小微企业仍旧无法完全满足授信条件。因此,担保公司转变固有思维,积极探讨实践新的业务模式势在必行。

案例中所涉及的金融产品为应收账款和商业承兑汇票保理业务。均为基于真实贸易背景及企业上下游资信实力的短期信贷行为。业务行为不再以融资企业以往整体的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是以企业未来某笔特定的现金流为主要还款来源。这种业务省去了传统信贷业务考察的绝大部分过程,节约了时间成本。贷后监管的针对性较强,只需对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做基本了解,本质上来说,贷后监管前移至业务调查和审批阶段。

上述案例所涉及业务均为自偿性业务,本人认为,所谓自偿, 本质在于以业务标的应收账款付款和商业承兑汇票兑现为主要甚至是唯一还款来源。与传统业务相比,自偿性业务的封闭性更强,不再依托融资企业的经营实力、而是主要基于应收账款付款方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的经营实力实现业务操作。

因此,风险把控的着重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应收帐款确权。一定要以开具发票的应收帐款为标的。第二,应收账款不能存在瑕疵,也就是说,应确认应收账款所涉及的货物以及工程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存在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问题。目的是避免出现法律意义上的应收账款灭失或减值。第三,应收账款和承兑汇票的选择。应收账款付款人和承兑汇票出票人一定要是地市级以上政府背书的国有企业或者资质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这样,发生坏账和违约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从而使业务的风险大大降低。第四,必须做好应收账款和承兑汇票的登记转让手续,自偿性业务的性质决定了完成登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具体到我公司,受限于监管部门监管要求,财信担保主业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增信支持,能直接用于此类业务的资金有限。因此,除积极拓宽业务品种外,如何借鉴案例业务的操作手段和思路应用于我公司担保业务具有更为深远的指导意义。在以后的业务考察中,针对具有本文特征客户,可以尝试采用案例中保理业务的操作模式,直接运用到担保业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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